本文是学习GB-T 30513-2014 乘用车爆胎监测及控制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本标准规定了乘用车爆胎监测及控制系统的术语及定义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装备有 ABS 系统后安装车辆爆胎监测及控制系统的 M, 类车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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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 4208—2008 外壳防护等级(IP 代码)
GB 4094 汽车操纵件、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
GB/T 12534—1990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
GB/T 17619—1998 机动车电子电器组件的电磁辐射抗扰性限值和测量方法
GB/T 18655—2010 车辆、船和内燃机 无线电骚扰特性
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
GB/T 19951—2005 道路车辆 静电放电产生的电骚扰试验方法
GB/T 21437.2—2008 道路车辆 由传导和耦合引起的电骚扰
第2部分:沿电源线的电瞬态
传导
GB/T 26149 基于胎压监测模块的汽车轮胎气压监测系统
GB/T 28046.1—2011 道路车辆 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 第1部分:
一般规定
GB/T 28046.2—2011 道路车辆 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
第2部分:电气负荷
GB/T 28046.3—2011 道路车辆 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
第3部分:机械负荷
GB/T 28046.4—2011 道路车辆 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
第4部分:气候负荷
GB/T 2614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3.1
爆胎 tire blow-out
充气轮胎气压在750 ms 内下降至当前环境气压的过程。
3.2
车辆爆胎监测及控制系统 vehicle tire blow-out
monitoring and controlling system;BMCS
能够识别车辆轮胎爆胎状态,并且对爆胎后的车辆行驶姿态进行控制,保障车辆行驶安全的系统。
3.3
控制器模块 controlling module
用于接收胎压监测模块或接收器模块发来的信号,并且做出合理正确判断和处理的部件。
注:有时接收器模块与控制器模块合为一体。
GB/T 30513—2014
4.1.1 BMCS
各部件外表面应光洁、平整,不应有凹痕、划伤、裂缝、变形等缺陷。
4.1.2 BMCS 失效时,不应对车辆其他系统的正常工作产生影响。
4.1.3 BMCS
的车速检测装置,在车辆允许的行驶车速范围内,其车速测量误差应小于±2%。
4.1.4
胎压监测模块,应能在环境温度为-40℃~120℃范围内正常工作,当轮胎压力在100
kPa~
450 kPa 区间时,其最大压力测量误差应符合表1规定。
表 1 压力测量误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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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℃~50 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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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.5 BMCS 电气部件的电气负荷、机械负荷和气候负荷性能要求应符合附录 A
规定。
4.2.1 BMCS 信号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:
a) BMCS
信号装置应安装在驾驶室内驾驶员前方视野内且清晰可见,其标志如图1所示;相关警
示标志应符合 GB 4094 的规定;
b) 当发生任何影响到本标准规定的BMCS
功能和性能要求的电气故障或传感器工作不正常时, BMCS
应点亮信号装置向驾驶员报警;该信号装置应一直点亮,直至故障排除;
c) 当发生4.2.1b)所述情形时,BMCS
应在不影响行驶功能的情况下自动关闭或通过开关关闭; 当 BMCS
关闭时,应通过相应的信号装置标志提醒驾驶员 BMCS 处于关闭状态。
style="width:0.89995in;height:0.92004in" />
图 1 报警指示灯标志
4.2.2 当 BMCS 系统通电时,系统开始自检,BMCS
信号装置点亮。若系统无故障,则信号装置熄灭;
如系统存在故障,则信号装置一直点亮。对在静态条件下无法检测的传感器异常,应在车速超过
10 km/h之前进行检测;若不存在故障,信号装置应在车速达到10 km/h
之前熄灭。
4.2.3 BMCS
在识别发生爆胎后并采取保护措施时,应立即点亮危险报警灯和制动灯。
BMCS 使用频率为433.00 MHz~434.79 MHz。
当胎压监测模块安装到轮毂/轮胎总成后,载波
(未调制连续波CW) 发射功率不应超过10 mW(e.r.p
有效值检波),占用带宽不应大于400 kHz。
4.3.2.1 电磁抗扰性
BMCS 运行过程中,应能承受不低于GB/T
平为30 V/m 的辐射场强。
GB/T 30513—2014
17619—1998 表1中规定的自由场法施加的抗扰性电
车载电源供电的控制器模块、接收器模块按 GB/T
要求:
21437.2—2008 规定进行试验,应满足如下
——对脉冲1、4,功能状态应达到 C 类 ;
— 对 脉 冲 2a、2b、3a、3b、5a、5b,功能状态应达到 A 类 。
4.3.2.2 电磁骚扰性能
BMCS 运行过程中,系统辐射骚扰水平应至少满足 GB/T 18655—2010
规定的零部件辐射骚扰限
值等级2要求。
4.3.2.3 防静电放电性能
控制器模块、接收器模块、胎压监测模块按照GB/T19951—2005
试验,应满足表2要求。
表 2 防静电放电性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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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车辆在直行、弯道或变道行驶时发生爆胎,BMCS
应使车辆从爆胎时的车速降低到40 km/h,
且在车速降至40 km/h 的过程中满足下列要求:
a) 车辆偏航角不应大于15°,且不应偏离3.5 m 的试验通道;
b) 当进行转向修正时,转向盘的转角在最初2 s
内不应超过120°,整个过程的总转角不应超 过240°。
5.1.1.1
各试验设备、仪器、量具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。
5.1.1.2 BMCS
各部件在试验台上的安装状态应与实际使用状态和环境相同。
5.1.1.3 BMCS
各部件中的胎压监测模块、控制器模块、接收器模块一同进行试验。
GB/T 30513—2014
5.1.1.4 BMCS
各部件在试验之前,应在规定的环境下放置不少于4 h。
5.1.1.5
标准温度计的最大示值误差不应大于±1℃。标准气压计的最大示值误差不应大于±1
kPa。
5.1.2.1
试验场地应为干燥、平坦而清洁、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铺装的路面,任意方向的坡度不应大
于 1 % 。
5.1.2.2 除另有规定,所有试验均在下述条件下进行:
a) 风速不大于5 m/s;
b) 大气温度为0℃~40℃;
c) 环境气压为86 kPa~106 kPa;
d) 环境相对湿度为25%~75%。
5.1.2.3 试验仪器、设备应符合GB/T12534—1990
中的3.5规定。测量用仪器及设备的精度等级应符
合如下规定:
a) 车速为±0.5 m/s;
b) 转向盘转角测量精度见表3;
表 3 转向盘转角测量精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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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) 偏航角为±0.5°;
d) 精密计时器为0.1 s,最小分辨率为0.01 s;
e) 压力为±0.5%F.S.,最小分辨率为1 kPa。
5.1.3.1
车辆为满载状态,且轴荷分配应符合车辆制造商规定。如有几种不同的轴荷分配方案,则车辆
最大设计总质量的轴间分配应使各轴荷与其最大设计轴荷成正比。
5.1.3.2
整车性能试验前,车辆应处于正常状态,且应按制造商推荐规程对制动系统进行磨合。
5.1.3.3
轮胎为冷态,轮胎气压为静止、满载状态下车辆制造商规定的额定负荷压力。
将无线发射置于载波(未调制连续波 CW)
连续发射状态下,在电波暗室内规定距离处(高频测量距
离 为 3 m, 低频测量距离为1 m), 使用骚扰接收机或频谱仪扫描测量 BMCS
发射特性。
5.2.2.1 电磁抗扰性
5.2.2.1.1 在 BMCS 运行状态下,按 GB/T 17619— 1998
表1中规定的自由场法进行辐射抗扰性试验。
GB/T 30513—2014
5.2.2.1.2 车载电源供电的控制器模块、接收器模块按GB/T 21437.2—2008
规定的试验方法在 BMCS
运行状态下进行试验。
5.2.2.2 电磁骚扰性
在 BMCS 运行状态下,按GB/T 18655—2010 中的零部件 ALSE 方法进行试验。
5.2.2.3 防静电性能试验
按 GB/T 19951—2005 规定的部件通电试验方法和不通电试验方法进行试验。
警示:试验具有一定危险性,试验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。
5.3.1.1 对于车辆最高设计车速大于140 km/h
的车辆,以100 km/h±2km/h 的稳定车速保持直线行
驶,然后启动爆胎试验控制装置,使某一车轮发生爆胎。对于车辆最高设计车速小于等于140
km/h 的 车辆,其试验车速为80 km/h±2km/h。
5.3.1.2 测试被试车辆的偏航角,核查车辆是否偏离3.5
m 的试验通道。
5.3.1.3 分别对不同的车轮重复5.3.1.1和5.3.1.2。
5.3.2.1 弯道的回转半径为100 m。
5.3.2.2 对于车辆最高设计车速大于140 km/h
的车辆,以80 km/h±2km/h 的稳定车速沿规定的试
验轨迹行驶,然后启动爆胎试验控制装置,使某一车轮发生爆胎。对于车辆最高设计车速小于等于
140 km/h 的车辆,其试验车速为70 km/h±2 km/h。
5.3.2.3 测试被试车辆的偏航角,核查车辆是否偏离3.5
m 的试验通道。
5.3.2.4
分别对不同的车轮重复5.3.2.2和5.3.2.3的试验。
5.3.3.1 变道行驶时的试验路线按图2确定。
style="width:9.69991in;height:3.66014in" />
图 2 变道行驶试验示意图
GB/T 30513—2014
5.3.3.2 对于车辆最高设计车速大于140 km/h
的车辆,以80 km/h±2km/h 的稳定车速沿规定的试
验轨迹行驶,然后在变道过程中(方向盘转向之后、回位之前)启动爆胎试验控制装置,使某一车轮发生
爆胎。对于车辆最高设计车速小于等于140 km/h 的车辆,其试验车速为70
km/h±2km/h。
5.3.3.3 测试被试车辆的偏航角,核查车辆是否偏离3.5
m 的试验通道。
5.3.3.4
分别对不同的车轮重复5.3.3.2和5.3.3.3的试验。
GB/T 30513—2014
(规范性附录)
电气负荷、机械负荷和气候负荷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
BMCS 的电气负荷、机械负荷和气候负荷应符合表 A.1 规定。
表 A.1 BMCS
的电气负荷、机械负荷和气候负荷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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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V系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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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V系统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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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 V系统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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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 A.1 ( 续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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